各市发展改革委:
最近,我委陆续接到部分市、县(区)发展改革委(局)来电,反映有人冒用我委领导或工作人员的名义,进行拉赞助、约稿、征订或推销书籍、纪念物品等欺诈活动。为引起对此类违法活动的高度警惕,严防上当受骗,现再次重申如下:
一、提高警惕,严防各类利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领导或工作人员名义进行的欺骗性、诈骗性活动。凡是以公函或个人信件、电话等要求办理的事项,对事由、程序或手续等产生疑惑时,要及时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联系,确认属实后,再予以办理。若发现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领导或工作人员名义写信、打电话要求办理违反法律和政策规定的事项,请及时向我委办公室通报;对确认属冒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领导或工作人员名义进行欺骗、诈骗活动的,可通过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置,并通报我委办公室。
二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不断完善工作程序和办事规则,堵塞工作漏洞,不给违法分子以可乘之机。我委带头执行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,办理有关事宜严格按照程序行文或正常渠道联系。
三、请各市发展改革委将本通知转达至所辖县级发展改革部门。
联系电话: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0771—2328008
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监察室0771—2328875
二OO七年六月二十日